用好“特”字诀,助力经济特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时政速递|来源:深圳新闻网2020-09-14 17:32:13|网络编辑:王琳

[经济特区40周年@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的40周年,是这个城市从一个在改革开放之初的无名之地蜕变成以创新之城、科技之都、开放高地而闻名的国际大都市的40年。深圳经济特区的崛起,是中国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生动缩影,也是中国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佐证。

深圳的社会治理探索不仅是治理方式的探索,更是治理体系法治建设的大胆探索。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深圳能在短短的40年里取得如此灿烂的成就,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一开始就在法治建设方面开拓创新,为整个城市的社会治理体系改革走在正确的轨道上保驾护航,为整个城市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40年来,深圳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29项,现行有效168项;制定市政府规章319项,现行有效164项,初步形成了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法规框架。深圳在法治建设方面拥有很多个“第一”,如1980年10月,深港合资企业试行劳动合同制;2001年3月,《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颁布,这是国内首部关于土地交易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被誉为新中国土地使用制度的“第二次革命”;2019年1月,全国首家独立运作的破产法庭揭牌成立,进一步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有破有立、破旧立新。

深圳的社会治理探索在于政府与市场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在深圳,政府不再是社会全方位的管理者,而是社会和市场主体的引航员和服务者。深圳不断摸索出如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宏观引导和微观调剂作用。在深圳经历的多次产业变革里,每一次都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果断舍弃和调整阻碍城市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产业,重新规划城市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生产资源和要素的作用,从最初的初级加工产业进化到目前以自主创新为核心,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眼于未来新兴产业发展。

在宏观层面,政府是城市向改革开放深水区进发的“船长”,在微观层面,政府为深水区里勇敢探索的大大小小船只护航。例如,深圳对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支持不再只是传统地提供优惠政策,而是转变为一个类风险投资机构。政府除了政策支持和一定数额的资金投入,更多的是提供信用担保,鼓励创意创新,让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发展。

深圳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就是以科技为支撑,不仅是治理城市,更是服务城市。在深圳,政务信息资源数字化和数据化管理已成为常态,智慧城市服务体系已在逐步实现。在深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日平均交换量达1967万条,最高峰日交换量达8000万条。在政府机构内部,深圳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以主题式服务方式,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对市民和企业,则通过全市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i深圳”APP实现“指尖办事”“一屏智享生活”。截至2020年7月底,“i深圳”已实现全市95%以上个人事项和70%以上法人事项掌上办理,累计下载数1784.9万,累计注册用户数1064.2万。

在这40年的经济特区建设发展中,深圳的“特”就在于不断的改革创新,就是在于永葆改革创新先驱者的姿态和精神。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深圳作为大湾区的前沿堡垒,能充分吸收和消化两个特别行政区先进的社会治理体系经验,并与本地特点相融合,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优秀的社会治理样本。如深圳前海借鉴香港经验,已在政府派出机构转向法定机构,以承载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将体制内的强大动员能力与市场化的活力效率有机结合,为全国新型区域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对于深圳经济特区的未来十年,甚至是未来四十年,必然是要坚持“特”字,在“特”字上下功夫。唯有如此,社会治理现代的探索才能结出累累硕果,才能开出似锦的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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