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宁市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朱文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庞世礼、尹武林等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96万元,责令退赔7320.91万元,追缴2836.23万元。该案也是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据了解,自2010年11月起,以朱文金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及成员,在广西、广东等地有组织地实施诈骗19起、非法拘禁2起、敲诈勒索4起以及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记者 陶启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