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2日讯(通讯员 莫耘红)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11月12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和市、县三级按照《实施方案》同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并自2021年1月1日起,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正式行使改革后的行政复议职责。
《实施方案》围绕中央提出“通过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等方式,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广西实施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时间要求,形成了广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施工图”,在集中统一办案、组建办案组织、整合行政资源、规范办案流程、规范办案场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符合广西实际的改革设计,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并首创三项改革举措。
创新推出改革过渡期集中办案举措。在全国率先实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自治区和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级行使行政复议职责,试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为确保该举措得以落实,《实施方案》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在人员抽调、办案场所落实、行政复议申请转送、集中办案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抽调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人员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时落实行政复议接待、听证、审理、调解等必要的办案场所,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及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
创新建立三级办案组织。为适应改革后行政复议办案需要,《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三级办案组织的创新性举措:即政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案件审理评议组。其中,自治区主席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分管副主席、自治区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
创新建立政府任命行政复议员制度。为加强行政复议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并规定行政复议员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任命。
《实施方案》还围绕改革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根本目的,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报请司法部批准广西开展全国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办案场所、人员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确定自治区本级、桂林市、北海市、桂林市七星区为规范化建设试点。二是以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为依托,通过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壮美广西·政务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建设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网上宣传法律知识、咨询复议业务、申请行政复议、自动分流案件、办理复议案件、送达复议文书、公开复议文书、统计分析数据、查询办案流程,并实现与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无缝对接。三是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设为助力,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提升案件质量。四是以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为支点,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为人民群众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开展,切实保障改革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体责任,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及时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第一人责任;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实施督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确保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的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
据统计,试行集中办案以来至10月31日,自治区本级立案数同比增长57.14%,应诉数同比增长38.30%。各市本级决定立案数同比增长84.39%,应诉数同比增长14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