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或许你觉得“对妇女暴力”这样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很多女性甚至不愿意被称为“妇女”,而男性就更会觉得这根本就是另一个性别的事情。生活中,家庭暴力有哪些行为?面对家暴怎么办?家暴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带着这些疑问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家庭暴力,不是小问题!
山东22岁女子方洋洋不孕被夫家虐待致死、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用汽油大面积烧伤、朔州男子撞人后砸死妻子、张培萌妻子称被家暴、杭州杀妻男子曾对前妻家暴……性别暴力、家暴成为今年舆论场的高频词。
北京为平妇女权益机构今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从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至2019年12月31日,仅公开报道的涉家暴命案就至少有942起,致死1214人,其中致死女性至少920人,占76%,即平均每五天至少有三名妇女因家庭暴力致死。
这些关于家暴的真相
遭遇家暴,如何保护自己?
1、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家暴往往具有突发性,受害人第一时间应做好自我保护。如将家中利器藏起、不与出现愤怒情绪的加害人正面冲突,随身携带手机、钥匙、身份证等重要物品,给自己规划最短的逃生路线等。
2、向公安机关报案
留下报警记录,做伤情鉴定。
在不方便语音报警的情况下可以选择12110短信报案。
3、向有关单位求助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4、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5、保存好遭受家暴的证据
家暴证据需要收集哪些?
① 身份信息材料
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② 关系证明材料
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③ 公安机关证明
公安机关的官方证明是证明力最强的种类,务必重视!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④ 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
通过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医院就医的诊疗记录,结合确切的事件经过、受害人对于加害过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⑤ 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⑥ 音、视频资料
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
⑦ 相关组织的证明
妇联、居(村)委会、受害人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
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协助化解矛盾,提供咨询等援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佐证侵害事实。
(面对家庭暴力,不要默默忍受 来源: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编辑部)
小编提醒:沉默、妥协会助长暴力的蔓延,只有勇敢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才能制止暴力的发生。如果你曾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如果血淋淋的家庭暴力正在你周围发生,请一定勇敢站出来大声说不!
【知多点】
“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的由来
1960年的11月25日,多米尼亚的米拉贝尔三姐妹被残酷暗杀的悲剧唤醒了人们的社会意识,自1981年起,每年都在11月25日到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这16天里开展大规模反对暴力、消除暴力的宣传活动。
1991年11月25日,加拿大的一群男士认识到自己有责任站出来反对对妇女的暴力,佩带白丝带承诺本人决不对妇女施暴,并且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决不保持沉默。
1993年,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
1999年11月5日,由多米尼亚共和国提议,第54届联合国大会正式决定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是“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
来源:新华网、红星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