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一场特殊的“谈判”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1-02-07 09:23:06|网络编辑:夏汝

为了让劳动者能拿着辛苦一年的收获回家过个好年,2月5日,在梧州市万秀区某房产项目的工地现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谈判”。

“我是梧州监察支队的支队长龙堂剑,我们今天来主要目的是了解你们之前反映那些工资问题得到解决没有。

“是我们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现在个个要等着工资过年。

协调会现场,面对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方,施工班组的代表直言不讳。该项目的工人已经在1个月之前陆续返乡,但因为一些流程上的问题,工资迟迟没发到工人手上。

项目业主方表示:“我昨天(2月4日)特地去申请款项,因为内部流程一个小小的错误,所以导致(款项没到),本来是已经答应这周能到的。我刚才也已经跟财务商量过了,下周二。

这个项目的工资发放问题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支队长龙堂剑已经跟踪了一段时间。现场,业主方提出在2月9日转款给施工单位。但对这样的时间安排,龙堂剑并不认可:“2月11日过年,(款项)2月9日才到,银行再快也是10日才到,(快)年三十了。这样吧,你们内部加班加点把流程走完,必须要确保8日钱到专户里面,如果9日才到位,有什么发放问题到时候工人没拿到钱怎么办?不要再等了。

“今天开完会我就赶回南宁,把流程争取全部走完。”让农民工早些拿到工资,得到了业主方肯定的回答,施工班组和劳务公司的代表很满意,龙堂剑和同事们也松了一口气:“在这里也代表监察支队祝你们新春愉快,提前拜年了,这个事情我们会监控的。你们有什么事情跟我们蔡监察员联系。

龙堂剑告诉记者,近些年,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力度以及相关法规的完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欠薪高发、多发的现象已经得到明显遏制。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让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有了更有力的“抓手”。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广西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专门提出了防止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龙堂剑告诉记者,新的一年,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的工作人员,将更有信心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个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相信劳动监察人在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上信心更加足了,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全力去保障农民工兄弟们的工资报酬。

(记者 范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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