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成都市成华区城南立交附近一小区内,电梯内电瓶车起火,电梯内多人受伤,包括一名婴儿。视频在网上传播后,牵动人心。
从网传监控视频中看到:一电梯内有五人,一男子扶着一辆电瓶车,电梯关门瞬间,电瓶车起火,电梯内被火光浓烟包裹。另一段视频显示,电梯门打开,里面一片火烧过的痕迹。有救护车赶来,视频内有人说“小区9栋电梯里电瓶车爆了,关到里面烧。”
来源:@四川观察
在官方11日上午公布的伤者情况中,55岁的杨秀清(女)伤势较重,生命体征基本平稳,暂无生命危险,但未过72小时危险期;5个月女婴伤情危重,有生命危险。另外,2名伤者年龄为25岁,1人只有20岁,伤势均属中重,生命体征基本平稳,暂无生命危险,均未过72小时危险期。
此次事故中,电瓶车车主和其他相关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据澎湃新闻报道,律师丁金坤认为,本事件应首先在刑法上确定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犯罪。如果是正常使用的电瓶车,使用者一般预见不到电瓶车会在电梯起大火,可视为意外事件。如果是改装过的,事先可预测到危险的,则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在民法上,该事件属于民事侵权,电瓶车使用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物业公司对业主有安全保障义务,疏于对电瓶车的管理,与造成事故有因果关系,须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律师周铭则认为,电瓶车主应承担主要责任,理由是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过错,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应承担主要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应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管理疏忽。此外,如果物业采取过相关措施,如制止过车主,车主屡教不改,或刊登过类似禁止电瓶车进楼公告,可以相应减少一些责任,而车主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伤害的相关罪名,具体由公安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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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为什么会起火?
在这起事故中,除了因为车主将电动车带进电梯,使得人员无法及时避险,从而造成重大人身危害外,电动车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电动车作为便捷的交通工具,赢得了不少人的喜爱。但为其提供动力的蓄电池却隐藏着不少危险,它所引发的火灾不但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而且在燃烧时还往往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威胁人体的健康。
非标锂电池有多危险?上海嘉定消防将一块从小作坊收缴来的48V非标锂电池装进特质的玻璃盒内进行实验。仅过了短短30分钟的充电时间,电池外观就开始发生变化,很快鼓了起来,爆炸威力惊人!所以,大家在使用电动车时切勿购买来历不明的电池,拒绝非标改装电池。
来源:@上海消防
不良的充电习惯也是电池易爆的元凶,充电时这些行为千万不要做,看看你中招了吗?
【新闻知多点】杭州一小区用上“黑科技” 电瓶车无法进电梯
去年,杭州上城的望江东园、西园小区里出现了“黑科技”:只要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住宅楼的电梯门就会一直无法关闭,并且厢内会发出“电瓶车禁止入内,电瓶车禁止入内……”的语音提示,这波“神操作”让小区的住户们欣喜激动。
来源:浙江卫视
来源:四川观察、澎湃新闻、@中国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