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南宁市多个路口,南宁交警部门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和教育。
今天上午,南宁交警严查佩戴头盔
在长湖厢竹大道路口,记者看到,大部分骑手都按照规定佩戴了头盔,但是仍有少量骑手没有按规定佩戴,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里,这个比例大约为9:1。
很多骑手都购买了头盔,但是南宁近期天气炎热,相当数量的骑手把头盔放在后备箱里或者挂在车头,远远看到交警,才靠边取出来戴上。
南宁交警七大队凤岭中队中队长朱建识向记者做了一个对比,以长湖厢竹大道路口为例,在交警部门进行整治前,佩戴率只有30%-40%,加强整治后,目前佩戴率达到90%。他说处罚不是目的,通过对这些骑行人加强教育和要求其协助维持交通秩序,让他们自己意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今年截至5月10日,南宁市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10.6万起
2020年9月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南宁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黄涛涛向记者介绍,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打造一批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示范路段、示范路口,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感、满意度,努力以创城的实际成果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效。
南宁交警严格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10日,全市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10.6万起。
通过严管严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明显改善。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测评,今年第一季度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77.4%,为全区最高。
在此,给每一位守法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点赞!
记者:周璇
通讯员:苏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