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明年起再提高至每人每月1422元……近期,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提高广西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据悉,全区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将从今年起分阶段进行提高。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广西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50元。
●2022年1月1日起
广西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22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22元。
●2021年1月1日起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仍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就读的,分别纳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时间为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就读期间。(记者 韩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