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珂 通讯员 孙桂江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广西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全力做好公益保护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提升司法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截至7月底,全区立查公益诉讼案件349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48件,3件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消委会评定为典型案例。
“公益为民”聚焦群众关切
“老板,请出示一下这批粽子的进货单据和检测报告。”今年端午节前夕,在梧州市部分超市、酒店、市场、小食店以及乡镇,经常出现检察官们忙碌的身影。原来这是梧州市检察院为保障节日期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端午节食品安全排查活动。
活动中,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结合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安全要求,向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指出生产者、经营者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亟待完善的问题,增强市场主体依法安全生产、合格经营的责任意识。根据检查情况,有关行政机关共发出《监督意见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要求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期限内认真整改。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把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作为谋划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0件,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针尖里”安全;办理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65件,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管控”等公共安全问题,积极组织专项监督,办理相关领域案件423件,推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协同推进综合整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保护生态”守护绿水青山
近日,南宁市八尺江流域附近的村民惊喜地发现,江面上的水葫芦没有了,水质也变得清澈,“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景象重新呈现在眼前。
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兰村八尺江段是新兰村新民坡、新丁坡、新兴坡、乌兰坡等四个大自然坡6400多人的水源地,近段时间,该河段因水葫芦泛滥,直接威胁到了村民们的饮水安全。
接到报告后,南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把解决“新兰村八尺江水源地污染事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工作之一,立即召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案件磋商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先后组织人员对八尺江河段整治划界、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通过集中打捞,八尺江流域水面的水葫芦已全部清理完成,后期将以定期巡查的方式,遏制河段水葫芦生长。
如今,八尺江水面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整洁,水质也已达到二级饮用水标准。“水葫芦消失了,我们的生产、生活用水也不愁了。”村民们开心地说。
这是广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身边的绿水青山的缩影。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相继组织开展整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整治郁江非法码头、治理非法采砂、守护北部湾洁岸净海、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部署推行“河(湖、林、田)长+检察长”生态环境治理协作机制,加大对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破坏耕地资源等行为的打击和监督力度,着力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执法成效践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庄严承诺。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61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601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3件,着力通过检察履职擦亮广西绿色底色,守护好金不换的生态优势。
“专项监督”告慰英灵激励后人
7月16日,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联合金城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来到位于该区东江镇和侧岭乡的19名革命烈士的墓前,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行动中,检察官们通过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墓体损坏、环境恶劣、管理缺失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精细化管理,通过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用实际行动告慰英灵、激励后人,以法律捍卫英烈尊严、弘扬革命精神。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广西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学党史 缅英烈 护忠魂”保护英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我区红色资源,助力守护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传承红色血脉中增强信仰信念信心。
据统计,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139件,督促治理或通过办案“回头看”深化治理英烈纪念设施(场所)153处,推动投入保护资金938万元,相关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在开展监督活动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还注重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后半篇文章”,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文物保护、生态环境、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着力在全社会营造纪念、缅怀、崇尚、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