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2日,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作关于共同纲领草案的起草经过和特点的报告。
报告阐释没有把中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写进总纲的原因,表示:现在暂时不写出来,不是否定它,而是更加郑重地看待它。而且这个纲领中经济的部分里面,已经规定要在实际上保证向这个前途走去。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问题,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它完全不同于旧民主的议会制度,而是属于以社会主义苏联为代表的代表大会制度的范畴之内的。但是也不完全同于苏联制度,苏联已经消灭了阶级,而我们则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策问题,指出:基本精神是照顾四面八方,就是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的构成中,国营经济是领导的成分。在逐步地实现计划经济的要求下,使全社会都能各得其所,以收分工合作之效,这是一个艰巨而必须实现的任务。这篇报告收入《周恩来选集》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