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
你可以没有爱情
但是你不能没有电动车
但是
骑电动车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在2020年9月1日,《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条例》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21日上午,南宁市交警部门在市内部分路口路段设点集中整治,一些电动车主就因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收到交警处罚。
骑“电驴”不佩戴安全头盔还超载?
交警查你没商量
当天上午8点半,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路与安阳路交汇的红绿灯处,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在这里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整治,在现场记者注意到,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不但未佩戴安全头盔,还存在超载的情况。
在整治现场,一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主,他的电动车踏板上放着满满一箩筐菜,后座也挂满了七八袋青菜,车牌已被完全掩盖。
一个小时查处100起交通违法行为
不佩戴安全头盔占“大头”
据介绍,当天南宁交警部门分别在秀厢秀灵路口、秀厢科兴路口两个交通要道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仅在秀厢秀灵路口一个小时内就查处超过100起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是查处最多的违法行为。
带上和戴上,
结果大不一样!
今年6月18日凌晨,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经仙葫大道林里桥路口时,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一顶安全头盔静静躺在马路上,似乎在无声地哭泣:主人,你为什么不戴上我?
交警部门调查发现,事发时李某的安全头盔就挂在车上,如果当时他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也许结局会大不一样,可惜没有如果!生命只有一次,骑车戴头盔的“头等大事”马虎不得。
交警部门提醒,目前南宁市处于雨季多发时节,电动自行车骑手在雨天骑车也要格外注意规范行车,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保障自身交通安全。今后南宁交警部门将不定时、不定点地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记者:邓俊宇、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