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施行,记者走访市内部分小区、城中村发现——
有的已建停车场 有的仍然挤楼道
麻村二组新建的停车场,1楼停放小车,2楼专门给电动自行车停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应在住宅区等设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驾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电动自行车是南宁市民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该办法一经公布就引起了极大关注。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内部分小区、城中村等电动自行车比较集中的场所,发现很多小区在预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和进电梯方面,做了很多有效的防护措施,但在部分老旧小区,一些住户的安全意识较差,仍存在私拉电线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行为。
青秀区中山街道办事处给所辖小区的宣传告示。
现场走访 物业房东“祭大招”防范违规充电行为
为防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时发生意外,市内不少小区的物业公司和自建房的房东纷纷“祭出大招”:建设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场所,电梯内部安装座椅,门口设置铁栏杆,在充电区配备喷淋设备、烟感报警器等设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在麻村走访时发现,很多房东在1楼大门处设置了离地四五十厘米高的铁栏杆。一名房东告诉记者,麻村村委对所有的租户提倡,电动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村里的集中停车场,但有一些租户为了贪图方便,经常把车辆停进楼房并私拉电线充电,他们多次出面阻止,但根本无法完全控制。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大家都安装了铁栏杆进行阻拦,这样一来,电动自行车再也无法停进楼房了。
在万秀村,大多数居民楼都设有专门的充电区(主要位于1楼),通道里贴着“禁止停车”的提示,有的居民楼还划分了充电区和无充电停放区。一些房东说,他们按照规定对充电区进行了整改,每户都安装了自动充电系统、喷淋设备、烟感报警器、简易室内消防栓等设施,同时投入资金整改了电动自行车自动充电系统,到时间就会自动断电,避免电动自行车因过充引发火灾。
市区一些高层住宅的物业公司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作为重点防范对象,通过在电梯内安装座椅等方法,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并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过,很多物业公司表示,由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行为均未规定法律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执法权利,只能通过劝导或者剪断电线的方式来阻止违规充电行为,很容易引发矛盾,给实际的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督、管理,小区也应尽快建设标准规范的停放及充电场所,从根本上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和进电梯等违法行为。
荷塘月色小区的单元楼公共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住户担忧 高楼内违规停车严重还有人凿墙充电
看到自己的小区楼栋内停满电动自行车,还存在着“飞线充电”、堵塞通道的情况,很多住户忧心不已。大家担心如果楼内发生电动自行车自燃,出入口堵塞了,住户只能往上走,或者只能在家等待救援,将会增加安全风险,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制止这种行为。
“我们楼里有住户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通道充电,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物业工作人员劝了也没用,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大天下小区的住户陆女士说,楼道本来就狭窄,充电的车辆还占据大半,住户通过时只能侧着身子走,而且,大楼很多高层的住户,都存在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楼道内私自拉线充电的情况。部分住户为了方便,还将墙壁凿穿,将电线从房间里引出,接上排插给电瓶充电。如果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电动自行车停在楼道里,一旦起火,电动自行车集中燃烧释放的浓烟,在短时间内大量聚集是致命的。”西乡塘区救援大队参谋刘行说,房屋内部的可燃物多,根据以往的案例来看,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多发生在夜间充电时。当大家熟睡后,电线漏电或者短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很容易在短时间内蔓延,电动自行车造成的烟气还会危及生命。
高新区荷塘月色小区仍有“飞线充电”现象。
典型案例 小区拒不整改违规现象被开高额罚单
近年来,南宁市发生了多起因电动自行车停放楼道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今年8月16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辖区荷塘月色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小区多个单元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现象,甚至还有住户从高空垂下电线进行“飞线充电”,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消防监督人员在该小区7栋A单元看到,空间并不大的1楼公共门厅,电梯和逃生楼梯旁竟停放了14辆电动自行车,只留下一条狭窄通道供人通行。而在其他楼栋,有楼上的住户从阳台垂下电线进行“飞线充电”,这些裸露在外面的电线经过日晒雨淋,在给车辆充电的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漏电,从而带来火灾隐患。
此前7月,消防部门已经针对该小区存在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现象,对物业进行教育,督促其尽快整改。但该物业工作人员拒不改正。为此,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在8月16日决定,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这是全区消防部门针对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车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管理改善 规范停放充电点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
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介绍,电动自行车作为百姓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在南宁存在保有量多、停车难、民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监管有漏洞等诸多因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现象屡禁不止。如果一味禁止“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现象或许只能治标,还应重点解决充电源头问题,把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纳入公共服务。
今年4月1日,山语城小区新建成了“五个一”标准推进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场所,邀请城区相关部门到场参观。据了解,这个新停车场所采用了防火分隔并设排烟设施,场所建筑构件均采用A级材料,充电设备线路设置了专用的充电配电箱,新型充电装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功能。所有的消防设施,全部按照危险Ⅰ级火灾危险等级配备,具备了专业的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设施,受到与会人员的称赞,纷纷表示将在辖区范围加大推广。
负责大天下小区物业管理的海瑞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小区的确存在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充电的情况,公司正在积极想方设法解决,准备在小区的北区搭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并联系生产智能充电桩的厂家,预计将打造300个智能充电桩,加上以前的充电点,将可以满足大部分住户的需求。而且,车辆停放点还将安装摄像头、简易喷淋头和报警器等配套装置,并安排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车辆被盗和发生火灾的隐患。
消防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市政府继续投入750万元,将老旧小区的规范停放充电点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各县区也要紧跟步伐,采取多种形式,按照“五个一”标准,全力实现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年度目标任务,即:2021年底前,各县城关镇全面完成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场所建设。 (记者韦东/文 程勇可/图 )
■相关链接
2021年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案例
●5月10日,成都丛树家园小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爆燃的火灾事故,事故造成一共5人受伤,包括4名成年人和1名5个月大的婴儿。
●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一小区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据了解,起火建筑共5层,高18米,其中4层、5层为复式结构。根据相关部门初步判断,火灾原因为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回家中充电,电池发生爆炸起火。
●10月8日凌晨,成都市南部博园世家小区一业主将电瓶车的电瓶带回家在客厅充电发生爆炸,电瓶被炸得粉碎,地砖被炸裂,沙发也被烧了两个洞,现场一片狼藉,无人员伤亡。
●10月17日晚,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一家德邦快递网点起火,所幸火被成功扑灭,无人员伤亡,经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勘验认定,起火原因为该快递网点员工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充电过程中锂电池着火引起。
(记者 韦东 程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