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补充认定革命老区县(市、区)的通知》。据悉,广西在2013年认定86个革命老区县(市、区)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开展革命老区县(市、区)补充认定工作,补充认定永福县等12个县(市、区)为革命老区县(市、区),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革命老区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新中国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和历史经验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
8月17日,广西再印发《加快推进新时代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同样明确要在新形势下加快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步伐,革命老区的发展对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起到重要作用。
广西革命老区县(市、区)补充认定名单如下:桂林市:永福县;梧州市:万秀区、龙圩区、藤县;北海市:铁山港区、合浦县;防城港市:东兴市;玉林市:容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来宾市:兴宾区、合山市、忻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