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取消了“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而将业主同意比例调整为“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这一调整意在破除过去“一户拦全栋”的难题。
为有需要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是不少地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然而,楼上楼下关于装与不装的争论如何解决,居民实际需求如何满足,如何不因一户的反对而挡住解决大多数业主的困难,考验的是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电梯安装涉及住建、规划等多个部门和众多居民。相关部门要不怕“麻烦”,部门之间、部门与居民之间多沟通多协调,耐心细致为居民答疑解惑,让居民之间在最大程度上达成谅解和一致,装电梯才不会变成一件麻烦事。四川此次虽然取消了“其他业主无异议”条款,但也提出,当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时,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如还不能够达成一致,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还有不少小区在加装电梯时采用“阶梯递增式”出资比例,一楼、二楼居民电梯用得少,可以少出甚至不出费用。这样从实际出发,通过各种方式协调好各方利益,既满足了大多数人的便利,又兼顾了少部分人的诉求。千方百计将便利“升”起来,不满“降”下来,电梯才装得顺利、用得舒心。
电梯一升一降间也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温度和态度。对城市管理者而言,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既要抓得住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难点和“痛点”问题,也要愿意认真听民意,设身处地,感同身受,才能急他人之所急,转变思路、寻找出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