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健全革命老区脱贫地区长效帮扶机制、推动革命老区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支持革命老区走出新时代振兴发展新路。其中,广西部分地区将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
据悉,《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的12个革命老区。在健全革命老区脱贫地区长效帮扶机制方面,集中支持一批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能力。
各级政府有关支持革命老区振兴的财政、融资配套、投资等政策,要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据了解,广西位于12个革命老区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包括:百色的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河池的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崇左的天等县以及南宁的马山县。
在推动革命老区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左右江革命老区边境村镇建设、统筹建设住房和配套生产生活设施、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发展,加强与城市群中心城市合作。
在支持革命老区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立足农业资源多样性和气候适宜优势,支持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统筹考虑自然条件、建设任务等因素,支持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改建,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着力解决左右江等革命老区电网老化薄弱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