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未来五年,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取得明显成效。其中,西部陆海新通道牵引作用更加凸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基本建成。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的重点节点,钦州综合保税区12月8日正式封关运营。
当天,随着10辆载货集装箱车辆缓缓通过卡口驶入,钦州综合保税区正式开始实施封闭监管、开关运作。钦州海关监管科一级主办副科长龙自立:“钦州综保区封关运营,有利于享受综保区政策红利,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叠加的优势,加快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实现‘1+1大于2’的发展效果。”
钦州综合保税区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范围内,面积4.56平方公里。封关运营后,钦州综合保税区将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功能平台作用,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门户港、向海经济集聚区和中国—东盟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协理局长梁通:“我们将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平台作用,探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试验区区3.0建设,将钦州综保区全力打造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核心平台、国际门户港物流枢纽、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基地,从而助推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
2019年5月,自治区政府向国务院申请将广西钦州保税港区优化转型为钦州综合保税区。2020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该申请。今年4月28日,钦州综合保税区通过联合验收;11月,自治区出台《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在政策创新、资金保障等方面对综合保税区发展给予更大支持。
钦州综合保税区定位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物流分拨中心,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交易等业务,加快推进进口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中心、国际冷链集拼中心建设,将全面享受《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钦州港片区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更好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建设,更好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
(记者 甘智锐,通讯员 翟梅、罗炼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