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广西召开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新闻发布会。据了解,经过近半年的整修,全区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普遍达到“墓体坚实牢固、碑文字迹清晰、主体建筑保护完好、周边环境清洁肃穆、配套设施便捷有效”的整修标准。
广西红色资源十分丰富,各类革命纪念设施众多。目前,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10063处,其中有9281处是零散烈士墓。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李振华表示,一些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疏于管护的问题。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李振华:“零散烈士墓,分散在广西各地,一个是资金维护的问题,第二个就是管理问题,零散的烈士墓有时候乡镇政府管理,管理体制也不健全,维护不到位、清理、打扫不太彻底,就带来这些问题。”
2021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广西检察机关及时联合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我区开展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提升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保护我区红色资源,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精神家园。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农中校:“全年立查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15件,督促治理烈士纪念设施298处,助推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投入治理资金5309万元,成功办理了一批政治站位高、社会反响好、法律效果佳的烈士纪念设施和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自治区检察院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14个市开展保护专项行动调研,同时结合开展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整修工程,重点做好受灾损毁纪念设施和损坏较严重、急需修缮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等工作,推动全区亟需修缮的447处烈士纪念设施及6004座散葬烈士墓建设工程进度。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李振华:“目前,除部分修缮任务较重的县(市、区)因工程项目金额较大、公开招标程序繁杂或部分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和迁移需征得烈士家属同意外,大多数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项目均已竣工。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合力推进我区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和英烈名誉的维护。”(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