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铁路警方打掉了一个平均年龄仅有20岁、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的“帮信”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作案手机12台,银行卡36张。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40余万元。
以“高额提现”为由实施诈骗
“诈骗嫌疑人以帮助受害人进行理财产品高额提现为由,诱导受害人缴纳多项提现手续费,从而实施诈骗。”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刑警支队民警、专案组成员曹哲健介绍道。
图:对接何女士进行高额提现服务的“客服人员”QQ。(手机截图 吕昕冉)
2021年12月14日,南宁东站派出所接到某企业职工何女士报案,称被电信诈骗27万余元。收到警情后,在公安部铁路公安局指导下,南宁铁路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图:何女士对缴纳保证金提出异议。(手机截图 吕昕冉)
经查,何女士原先在某网络金融平台上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2021年12月初,她在平台的客户交流群里收到了一条可以高额提现的消息,通过该消息添加了一名平台工作人员,随后便将何女士拉进了一个名为“专项对接小组”的QQ群。何女士进群后,“客服人员”对她进行提现指导,以需要缴纳税费、保证金、开通费等多项提现手续为由,诱导何女士通过手机银行将钱转到了对方指定的5个不同账户,共计273970元人民币。
图:何女士向诈骗分子转账部分记录。(手机截图 吕昕冉)
图:何女士表示没钱后,诈骗分子继续诱导转账。(手机截图 吕昕冉)
何女士按照对方要求一一完成操作,却迟迟不见提现到账,这才发觉自己上当受骗。
图:何女士告知诈骗分子要报警,对方试图继续行骗。(手机截图 吕昕冉)
深入侦查牵出“帮信”犯罪团伙
案件侦查过程中,专案组通过对各层级共40个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其中2个账户(潘某、王某持有账户)异常,有帮助转移涉诈资金的重大嫌疑。
随着专案组的深入研判分析,一个以覃某(男,21岁,广西籍)、杨某(男,20岁,广东籍)为首,在广东、贵州等地非法租用银行卡四件套,专门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该团伙主要通过国外聊天软件接收境外诈骗分子的洗钱业务,根据诈骗分子要求,通过他们构建的洗钱机制将犯罪所得洗白,何女士被诈骗的27万元人民币就是这样一步步被该团伙转移。
警方对涉案账户持卡人的社会关系、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了这个团伙的组成成员和性质。
图:12月30日,在贵阳市公安局协助下,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并带回南宁。(吕昕冉 摄)
多方联手跨两省实施抓捕
“该团伙成员平均年龄仅有20岁,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介绍参与其中。”专案组成员曹哲健介绍,时机成熟后,专案组于2022年1月初赶赴贵州、广东多地,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的9名成员实施抓捕。
2021年12月30日,在贵阳市公安局协助下,犯罪嫌疑人潘某在贵州贵阳市落网。2022年1月13、14日,在英德市公安局、佛山市公安局协助下,犯罪嫌疑人覃某、杨某、吴某等8人在广东英德、佛山相继落网。
图:1月13日,专案组在广东英德抓获嫌疑人覃某。(吕昕冉 摄)
经查,该团伙中,嫌疑人杨某主要负责使用国外聊天软件与境外诈骗团伙对接洗钱业务,他们通过非法出借、租用本人及他人名下的银行账户、U盾、网银、微信、支付宝以及电话卡,帮助网络犯罪团伙进行资金转移,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洗钱,从而赚取费用。
图:1月13日,专案组在广东英德抓获嫌疑人杨某。(吕昕冉 摄)
经审讯,9名嫌疑人对参与何女士诈骗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21年3月以来,该团伙先后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转移非法资金540余万元,涉案31起,获利20余万元。
图:嫌疑人覃某接受警方审讯。(吕昕冉 摄)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910提醒
生活中应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随意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等,以免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记者:蒋文婷
通讯员:甘贤、吕昕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