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浙江外卖商家不使用“外卖封签”将受处罚

国内新闻|来源:央广网2022-02-24 10:41:23|网络编辑:刘婷

央广网2月24日消息(记者俞安懿 通讯员市闻)2月23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外卖商家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3月1日起,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外卖商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配送的食品没有使用“外卖封签”,网约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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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行动(央广网发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供图)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阳光厨房”的安装和“外卖封签”的正确使用,自2月17日起,浙江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并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2月底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阳光厨房”、“外卖封签”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督导外卖商家对照《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进行自查自改,完成“阳光厨房”安装和使用“外卖封签”。

第二阶段为3月1日至3月底,全省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安装“阳光厨房”和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对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统一对外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为4月1至4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回头看”,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据悉,去年12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正式对外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中,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对视频覆盖区域、视频正常运行等做了明确规定。

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正积极投入第一阶段网络餐饮集中攻坚行动:温州在登记窗口设置“浙江外卖在线通办专窗”,推出特色导办服务制;宁波通过印制“外卖在线”宣传手册、聘请第三方协管等方式,推进《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落地实施;湖州自主研发“湖州阳光厨房受理平台”微信小程序,关键数据贯通“浙江外卖在线”,通过一键扫码即可以随时随地实现商户、网络运营商、外卖平台、监管部门的信息互动调取;台州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致入网餐饮单位的一封信》,开展有深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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