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鸣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武鸣太平镇某村屯的刘某成有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的嫌疑。办案民警随即对线索展开摸排,逐步掌握了刘某成制造枪支弹药的相关证据。2月17日,民警在太平镇将刘某成抓获,在对其车辆及相关住所进行搜查时,查获刘某成非法自制的高压气枪3支、非法自制的铅弹2000余枚以及制造枪支弹药的辅助工具一批。
经查,刘某成平日里对枪械比较着迷,便通过网购、自制零件等手段制造了高压气枪和铅弹,以供自己把玩。经审讯,刘某成对自己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提醒:非法制造、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等涉爆物品的后果十分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嫌非法持有、制造、买卖、运输枪爆物品的人员,不要心存侥幸,应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 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公安机关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到缉枪治爆工作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和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线索,营造平安和谐社会治安环境。
记者:周娜
通讯员: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