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报废了定损还要交5000元 车主发问:4S店是乱收费吗

汽车|来源:钱江晚报2022-03-03 09:22:00|网络编辑:孟宪静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临近,钱江晚报·小时新闻、FM93浙江交通之声、北高峰App、钱江都市频道、钱江视频等省级媒体再次集结,召开第九届中国(浙江)汽车大会,为广大消费者解忧。

  最新关注的是一起事故的后续处理。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十分常见,车辆定损也是保险理赔时的重要一步。但你听说过4S店还要向消费者收“定损费”吗?这到底是“巧立名目”,还是确有服务项目?如果确实应该收费,那怎么收?向谁收?前不久,宁波车主杜先生就被收了这样一笔“糊涂费”。

 高速事故,车报废了

  要交5000元定损费

  1月18日,杜先生的妻子在甬台温高速上为躲避小动物,不小心撞上护栏出了车祸。得知妻子出事后,杜先生心急如焚,连忙赶来现场,路上还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并委托保险公司办理车辆理赔事宜。杜先生说,等他赶到时,宁波北仑信天4S店的理赔人员不知从哪儿得来的消息,已经主动在高速出口处等候了。杜先生支付了拖车费后,4S店的工作人员便将他的事故车拖到了4S店。

  由于是单方事故,责任明确,车辆损毁又比较严重,保险公司很快给予了“全损理赔”的结论,定损金额为18.5万元。杜先生和收车的拍卖公司签完合同后,拍卖公司要去4S店拖车,这时,杜先生被告知要交付4S店5000元定损费,不然不让拖车。

  “一开始说要收10%的定损费,也就是18500元,但是给我打个折,只收我5000元。”杜先生说道,他不明白,保险公司的人员只是看了看就说报废了,4S店没拆没修没动手,凭什么要收费?

  “这是乱收费!”杜先生不愿支付这笔费用,4S店拒不交车,双方僵持不下。

  对于杜先生“4S店什么也没做”的说法,4S店事故经理余先生并不认可。余经理说,虽然车辆没有拆解,也没有维修,但店里用专业的定损平台对事故车辆做了鉴定、评估,填写全损达标材料,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协商,才移交的手续。“如果没有我们在英菲尼迪的平台定损,而是在普通维修厂,那么这辆车或许达不到报废标准,车主也不能顺利拿到这18.5万元的赔偿。从事故现场拖车到定损完成,客户都没有出过面,都是我们在做工作。”余经理十分委屈。

  不过,余经理也承认没有事先与消费者沟通好定损收费标准,导致杜先生出现了误解。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杜先生支付给4S店2000元定损费,双方协商一致。

 定损服务费怎么收

  业内尚无统一标准

  一般来说,车辆定损一般由保险公司负责定损,但保险公司没有定损的法律资格,也没有价值判断的鉴定能力,因此,只能这个定损的“任务”就落到了具有专业维修能力的4S店或者维修厂里。

  那么这项“保险定损费”该不该收?该向谁收?记者也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说法也各不相同。

  某日系品牌4S店售后服务经理告诉记者,如果遇到车辆事故,他们通常会收取停车费、拖车费、拆解费,不会另外向车主收取“定损费”。另一位豪华品牌售后服务经理表示,确实会收取一笔服务费,但业内没有统一标准,会根据各4S店的情况来收取,一般收取定损金额的3%~5%。

  资深业内人士陈先生表示,“定损费”是4S店巧立名目。他说:“事故车维修通常能给4S店带来丰厚的利润,这也是各大经销商哄抢事故车的原因。如果是拆解修车利润比较高,那么就不会向客户单独收取‘定损费’,像杜先生这样直接撞到报废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4S店白忙一场,自然有些不甘心。”

  律师则认为,“定损费”该由保险公司承担。杭州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朱觉明律师表示:定损是保险公司应尽的义务,在消费者已经投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把其应当承担的定损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另外,朱律师认为,4S店在此事件处理中有过错。他表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4S店收取定损费应当事先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否则消费者可以拒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4S店应当在定损前告知收费标准。另外,4S店收取定损费的前提是必须有真实的合同履行行为,4S店如果没有通过拆解车子等定损合同履行行为 ,而是仅仅通过“目测”,应当视为4S店没有实际履行合同,4S店收取定损费无合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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