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南宁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经前期全面摸排,快速出击,立案查处了三起涉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销售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标志案件,暂扣了一批涉嫌侵权“冰墩墩”商品,严厉打击涉奥作品侵权盗版行为。
商铺涉嫌售卖侵权的“冰墩墩”周边
南宁执法人员已立案
在南宁杭州路的一家商店,执法人员发现货架上摆卖有一批五颜六色的钥匙扣,这些钥匙扣上“冰墩墩”形象,与北京冬奥组委公告的“冰墩墩”标志很相似。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店摆卖的两个毛绒玩具也使用了近似“冰墩墩”的形象,这些钥匙扣以及毛绒玩具上还印有“BEIJING 2022”和奥运五环标志。
据该店店主称,这些商品是2月份从广东进货回来的,进货花了几百元,钥匙扣进货价6元,售价10元,毛绒玩具进货价18元,售价45元,目前只卖出了一个毛绒玩具。
因该店现场无法提供奥林匹克委员会授权使用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店涉嫌侵权的152个钥匙扣和2个毛绒玩具进行了查扣。
该店店主称:“我不知道不能卖这些商品,也不懂会涉及到侵权问题,现在知道了,我就不会卖了。”
而在济南路的南宁交易场,有两家商铺也存在摆卖涉嫌侵权“冰墩墩”的钥匙扣。一家称是从义乌进货,“前几天刚进货回来,还没什么人买。”另一家称是从某网站下单买回来的,“我们看见是新款就进回来卖,刚上货架也还没卖出去。”
在查处行动中,执法人员对相关涉事店主进行《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业主自觉树立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意识,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奥运会图案、会徽、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认识。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相关规定。当天,执法人员在这三家店铺共查扣了478个涉嫌侵权“冰墩墩”钥匙扣以及2个毛绒玩具,并分别予以立案,进一步调查。
侵犯知识产权是违法
要罚款!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获得商标注册申请,并且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所售商品被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期,南宁市新闻出版局、南宁市“扫黄打非”办将联合多部门加强违反《著作权法》行为打击力度,广大商家一定要合法合规经营,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增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官方渠道购买奥林匹克周边产品,不购买侵权伪劣商品。
记者:刘庆
通讯员:董力嘉、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