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整容机构的宣传广告。记者苏昭宇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颜值经济”和“悦己消费”蓬勃增长,不少爱美人士开始为自己的容貌“投资”,微整形凭借手术时间短、操作便捷的特点成为消费者最喜欢的医美项目之一,旺盛的需求不断促进市场扩大。但随着医美行业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显现。由于部分爱美人士对医美行业认识较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导致自己在容貌上“投资失败”。
案例
女生注射瘦脸针 脸部溃烂治疗费巨大
去年5月,大连市爱美人士小雯认识了自称为沈阳一家整形美容机构的美容师郭某。此后,郭某在大连某酒店开房作为微整形手术室,为小雯等人注射玻尿酸、溶骨针。
术后,小雯发现自己的脸有些肿,咨询郭某得到回复称“正常反应”,直到一个月后,小雯脸上的肿胀更加严重,还出现了化脓情况,最后竟然溃烂出一个大洞。小雯这时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来到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非结核分支杆菌感染”,需要做清创手术。
目前,小雯已花费10万余元治疗费,但她的脸上还是留下了疤痕。今年3月1日,小雯还在向大连市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也在去年的“护苗助老”整治行动中,在医疗广告方面查处了3件案件,并将其中一起案例向社会通报。
据了解,南宁一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委托广告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和某整形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刘某为韩国BK整复外科医师会员、美国达拉斯论坛整形特约专家等多个专家身份,发布含有“网红塑美基地、真实案例NO.1”等字样广告图片,当事人均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广告中宣传刘某已获得3项发明专利,与实际不符合,属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行为;在宣传广告中使用多张患者照片作医疗证明。对此,南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款24500元。
走访
部分人缺乏专业知识 对微整形认识不深
从小雯的经历可以看出,对医美项目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很大可能会让“微整形”变成“危整形”。近日,记者在南宁街头走访发现,对微整形认识不深,甚至不了解微整形导致上当受骗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一些市民认为,微整形指的是做双眼皮、隆鼻、丰唇等局部整形项目,有的受访者认为注射肉毒素、玻尿酸等针剂的医美项目为微整形,还有的认为激光祛斑等也是微整形项目。
对于从未接触过微整形的受访者来说,在车上、电视上、手机上看到的广告就是他们认识微整形的唯一途径,但在网络上看到有关微整形“爆雷”的新闻后,他们对广告中描述的效果产生了怀疑。市民小余说,虽然现在医美广告很多,朋友也经人介绍去了解了微整形项目,但她始终不愿意去接触微整形项目,认为这只是医疗整形企业的噱头,实际效果肯定差得很远。
对医疗美容接触较多的市民王女士对微整形有一定认识,她向记者详细说明微整形的类型、术后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她认为,消费者在进行微整形消费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安全问题,需要考虑整形单位和医生的资质,到手术地点实地查看环境,其次会考虑价格是否合适,最后才考虑手术后的效果。
提示
消费者要有防范意识 理性选择医疗美容
消费者想要安全变美应该怎么办?
据了解,去年1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注射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消费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其中指出,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美容医疗机构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目前,我国已批准上市的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胶原蛋白植入剂等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注射针等医疗器械注射到真皮层或皮下组织。与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类医疗器械配合使用的注射针,也应当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按规定,相关注射必须在有资质的美容医疗机构内,由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执业医师操作,并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进行使用。
《提示》建议消费者不要自行购买和使用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以免不当使用造成伤害后果。消费者在选择使用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时,应当事先与美容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生进行充分沟通,对医疗美容的预期效果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充分了解并合理评估后,理性选择医疗美容。
部门
整治医美违规行为 九类情形将被重点打击
要想安全享受微整形服务,除了消费者提高医疗美容专业知识水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整治医美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必不可少。
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南》对制造“容貌焦虑”,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做广告,宣传诊疗效果等九类情形,将被重点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