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日,昆明市西山区山海城邦(马街摩尔城)小区业主群里的一则公告,让众多业主慌了神。公告显示,广西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将拍卖被执行人云南正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昆明市西山区益宁路与兴苑路交叉口山海城邦(马街摩尔城)小区的1563套房产,要求住户或业主要在公告张贴之日起10日内自行腾空房屋,将钥匙上交到法院。
不少业主担心自己的房子受到影响,到该小区营销中心询问。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被拍卖的房产都是没有对外出售的,不会涉及网签过的业主。但不少业主表示:“我们只有协议,没签购房合同,如果房子被拍卖,以后到底是谁的?”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部分业主的房屋已经网签备案了,但还有一部分购房者只是签过购房协议。这份来自广西的法院公告,到底会涉及拍卖哪些房屋,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也不太清楚。开发商负责人表示此事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释法】这些没有网签的购房者,该如何维权呢?国浩(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靳楠介绍,我国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确认,为公示公信原则。
本案中,由于部分购房者只签订了购房协议,没有办理网签,那么第三人就有权利相信开发商仍然是这部分房产对外公示的所有权人。所以,一旦开发商涉及债务纠纷,其他债权人有权利依据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查封和拍卖这些房产,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由于商品房销售的特殊性和购房者的弱势群体地位,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这部分购房者可通过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法院查封之前,购房者和开发商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所购商品房是用于居住的,而且购房者名下没有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已经支付的价款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购房者,提出的执行异议将会被法院支持。
律师提醒这部分购房者,在得知自己购买的房产将被法院查封拍卖后,应及时主动联系经办执行法官,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