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271号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通知》表示,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研究确定房租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尽快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金予以减免。对于所属子企业因落实减租政策导致资金困难的,上级企业或集团公司应给予资金支持。
此外,《通知》也明确,中央企业因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国资委将在考核中予以剔除。国资委也将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减租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黄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