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柳州市进入春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期。4月7日,柳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进入4月,柳州天气持续干旱,加之年初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部分地区林边枯死草本大量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另外,随着清明节来临,进入林区祭祖扫墓和踏青游玩的市民大幅增加,祭祀用火及吸烟、野炊等行为极易引发山火,柳州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柳州市此次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6日,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均属禁火范围。在禁火期限内,全市所有林区禁止一切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未经许可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等;
四、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放孔明灯等;
五、进入林区、景区杜绝一切火源并严格要求使用“防火码”
六、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七、特殊情况需要用火报各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向市林业和园林局报备。
凡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