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陷阱
卖信用卡赚取“佣金” 可能成诈骗犯帮凶
一张银行信用卡、一张手机卡,随便一出手便有可观的收入?有些人对此动起了歪脑筋,妄图通过收购、贩卖银行卡等“挣大钱”。4月13日,南宁市青秀警方通报一起近期破获的案件,一“跑分”团伙涉嫌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近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线索核查工作中,发现一条非法收购、销售银行卡犯罪线索。随后,警方迅速对该条线索展开侦查。很快,办案民警便锁定了嫌疑人韦立某。在掌握相关证据后,4月11日上午9时许,民警抓获了非法提供自己名下信用卡给他人刷流水的韦立某。
经审讯,韦立某为了赚取约4%的所谓佣金,将名下信用卡提供给侄子韦国某用于“跑分洗钱”,并供出韦国某的活动轨迹。办案民警立即行动,在南宁市江湾路附近抓获非法收购他人信用卡、介绍他人进行“跑分”活动的韦国某。
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韦国某介绍了大量的人员进行“跑分”活动,其中不少人是亲戚,而韦国某在南宁的上线,长期盘踞在南宁市区内进行“跑分”犯罪活动。
办案民警于4月11日14时许,在青秀区竹溪立交桥附近某写字楼内抓获该“跑分”团伙主要成员之一的覃立某,并现场缴获大量用于转移电信诈骗所得赃款的信用卡以及POS机一台。当天17时许,办案民警又在南宁市青秀区桃村路将嫌疑人邓某抓获,并循线将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
目前,涉嫌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覃立某、韦国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案流水巨大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办案民警对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侦办中。
【警方提醒】
银行卡、手机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买卖、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有关人员可能会被公安、通讯、金融部门联合执行失信惩戒措施等处罚,被处罚后5年内将禁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只能使用现金消费,很可能与上网或网络支付绝缘,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留下犯罪记录。广大市民莫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出借、出售给他人,以免成为诈骗分子“跑分洗钱”的帮凶。(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陈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