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共享电车启用人脸识别技术 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2022-04-20 09:39:00|网络编辑:刘艾

近日,有细心的市民发现,在南宁街头,青桔、美团、哈啰等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纷纷推出了人脸识别功能,骑行前需要先采集用户实时人脸照片与用户注册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比对,人脸识别未通过,将无法使用车辆。4月19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人脸识别功能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用户骑行开锁等环节增设人脸识别功能,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骑行年龄人注册、骑行。

\

南宁街头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整齐停放

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存隐患

19日中午12时,记者在地铁1号线金湖广场站附近看到,站点附近有序停放着不少共享电动自行车,有的市民从地铁口出站后,扫码并进行人脸识别,轻松实现“地铁+共享”无缝换乘。

\

市民扫码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方面介绍,共享电动自行车自2019年进入南宁市以来,对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逐渐成为市民群众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高峰期南宁市日均有34万人次通过共享单车或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未成年人使用父母手机,或通过冒用他人身份等方式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象。由于未成年人对危险认知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在道路上的应变处置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近年来全国各地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或共享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也屡见不鲜。

南宁共享电动自行车开启“人脸识别”模式

根据《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运营企业要实行用户实名注册骑行账号,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

为了进一步防止未成年人骑行共享车辆,防范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人脸识别功能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通过升级技术手段,在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用户骑行开锁等环节增设人脸识别功能,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骑行年龄人注册、骑行,消除骑行安全隐患。

同时,将企业落实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情况纳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对不落实的企业予以考核扣分,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运营车辆数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扣减企业运营车辆数。

未满16周岁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现象明显减少

记者登录各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APP并扫码后看到,骑行前,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采集用户实时人脸照片,与用户注册身份信息进行核验比对;若核验实际骑车人与注册账号身份信息不一致,将不予解锁车辆,同时启动手机界面弹窗提示,有效防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借用家长手机开锁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

\

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尝试智能开锁失败,手机APP跳出弹窗提醒

人脸识别这一技术上线后,南宁市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象有了明显减少。据统计,高峰时期各运营企业APP拦截近千次违规用车申请,目前累计已拦截6万余次。

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家长们要增强安全意识,对未成年子女独自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更不能为图方便违规搭载未成年人出行。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