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落实减税降费、就业创业政策 加强市场主体培育、降低成本
我区财政四大方面发力“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
■今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今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区高速公路全面实施分路段、分出入口、分车型、分时段和方向、分支付方式、自主定价等六类差异化收费方式
■下达2022年提前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65亿元、中央和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20.3亿元
■下达2022年“桂惠贷”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8.08亿元、自治区燃煤发电企业多发满发奖励资金4.25亿元
■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9亿元、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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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是我区今年稳增长“十场攻坚战”之一,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我区主要从四大方面谋划作为,加强财政政策落实,加快财政资金下达,扎实有效稳住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切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出台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优惠政策,明确今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印发《广西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今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分路段、分出入口、分车型、分时段和方向、分支付方式、自主定价等六类差异化收费方式,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及时下达就业创业政策资金。一是下达2022年提前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0.65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二是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20.3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助力降低市场主体要素成本。下达2022年“桂惠贷”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8.08亿元,截至3月20日,“桂惠贷”共惠及2万多户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12.47亿元。为缓解我区燃煤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困境,延续实施激励燃煤发电企业多发满发政策措施至今年3月。支持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截至目前,已及时下达自治区燃煤发电企业多发满发奖励资金4.25亿元,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市县第一时间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着力加强重点市场主体培育。安排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6.9亿元重点支持汽车、机械制造、有色金属、靶向肿瘤学等领域重点研发。安排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其中2.96亿元已于去年底下达市县,惠及全区14个设区市、100多个县(市、区),积极推动我区旅游业的发展,提振恢复我区文旅市场活力。(记者 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