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关灵子)25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的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即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备了这个条件,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
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 需开设两个账户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在个人养老金参与程度上,参加人可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
除此之外,个人养老金如何开设账户、如何上手操作也是大众所关注的问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解释说,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
在开设渠道方面,参加人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聂明隽说。
据介绍,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领取。
账户资金封闭运行 把牢个人养老金出口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新制度,那么这项制度对于参加人而言,吸引力在哪儿?个人参加后又有何好处?
针对这些问题,聂明隽透露,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因此,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包括养老FOF、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由参加人自主决定购买。”聂明隽说。
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第二个好处,是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聂明隽解释说,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单位建立的,起补充养老作用。现在增加了个人养老金,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丰富了参加人对未来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
此外,记者关注到,从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上来看,账户资金是封闭运行的,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领取。这就从制度上帮助参加人把牢了个人养老金的出口,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切实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