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抛物“天女散花” 路人直呼危险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2-05-27 09:41:36|网络编辑:黄业钦

楼上抛物“天女散花” 路人直呼危险

当时正是上学时间,所幸未有人受伤,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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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装了多个高空监控摄像头,高空抛物现象得到很大改善。记者 苏昭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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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圈处是监控摄像头拍到的被扔出窗户的垃圾袋和从袋中飞散而出的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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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负责人用手机拍下的高空抛出的垃圾

昨日,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的和美家园小区业主群里,一条空中抛物的视频引发业主们热议,一袋垃圾从高楼层窗口甩下,业主们直呼危险。在接到小区业主反映后,记者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看到事发楼栋下地面已被清理干净,走访到的几名业主表示高空抛物发生在早上,小区的高空监控摄像头已经将过程完整拍下,在事情发生后不久物业便上门查看。

从物业提供的监控视频中,记者看到一住户将窗户打开,将一个垃圾袋从窗口甩出,随后关上了窗户。垃圾袋飞速下落,其间有一些杂物从袋子中飞散而出。

小区物业负责人刘经理介绍,之前也发生过高空抛物事件,所以去年6月小区安装了高空监控摄像头。高清视频能够清楚记录高空抛物的行为,投入使用后,高空抛物现象得到很大改善。刘经理说,此次监控到的高空抛物发生在早上7时34分,一栋二单元22楼一业主打开卫生间窗户后将垃圾抛下,这一过程被路过的小区业主发现。

小区物业人员接到反映后前往该区域,看到地上有一个黑色垃圾袋,里面装着塑料瓶、卫生间杂物等垃圾,在不远处还有一个摔碎的玻璃瓶。当时正好是家长送孩子上学的时间,楼下又是小区主要通道,当时还有老人和孩子经过,所幸没有砸到人。

“一年多前,家中阳台经常出现烟头和副食品空袋子,直到去他们家贴了个纸条,这个情况才没有再发生。”该单元一业主说,他经常听到楼上有类似玻璃珠落地、敲东西搬桌椅、修理物件之类的嘈杂声,这种情况持续了近两年,之前有邻居不堪其扰搬走。

事情发生后,刘经理随即到中控室查看监控,发现是一栋二单元22楼的住户所为。确定当事人后刘经理立即拨打其电话,但显示为空号,上门寻找也没有回应,于是刘经理立即与社区民警取得联系并请求介入。目前,警方正在积极调查中。(记者 苏昭宇)

■法律链接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这一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该法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年4月23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案是广西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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