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以来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93件3212人
■ 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为92%,有效震慑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本报南宁讯 (记者/王春楠 通讯员/纪娜)5月27日,自治区高院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法院近年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通报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展示少年法庭改革成果,并公布9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全区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积极妥善审理涉罪未成年人,广西法院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93件3212人,未成年人犯罪总量增幅得到有效控制。
广西法院加大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接待、迅速立案、有效调解、快速审理”原则,最大限度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2021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受理一审家事案件61403件,结案56585件,调撤22262件,调撤率达53.42%。广西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为92%,有效震慑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近年来,全区法院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综合改革,助推少年法庭先进改革成果在全区法院迅速铺开,打造具有边疆民族特色的少年法庭,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实现新发展。同时,进一步构建权益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对9342名未成年人给予司法救助,共发放1.15325亿元司法救助金。今年1—4月,全区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85份,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科学教育、依法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