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特约评论员 李文静
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必须从整体上系统性理解和把握“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深刻认识网络安全的整体性,协调统筹各领域各环节保障力量。
当前,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已成为水电气一样的基础设施,成为人们学习、消费及出行的重要途径。网络安全不仅仅涉及网络本身,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等其他国家安全领域也至关重要。需要在建设、运营、维护、使用各环节,在设施、管理、人员、应急各领域,在物防、技防、人防各方面统一形成网络安全保障力量。
密切关注网络安全的动态性,“关键少数”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过去分散独立的网络变得高度关联、相互依赖,网络安全的威胁来源和攻击手段不断变化,那种依靠装几个安全设备和安全软件就想永保安全的想法已不合时宜,需要树立动态、综合的防护理念。”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进程已经扩展到政务、民生、实体经济等各个领域,网络安全问题也无处不在、随时变化。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提升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主动适应网络安全的开放性,实行互联网领域更高水平开放。
“国际社会应该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对外开放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数字经济和网络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中国的数字经济和网络空间也会越来越开放。网络不开放就不是网络,网络不安全就无法开放。各国在网络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都非常注重网络安全,加强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开放和交流,对于我国网络安全既有倒逼效应和协同效应,也有牵引方向和塑造动力的作用。
注意把握网络安全的相对性,科学辩证对待网络科技和应用。
“没有绝对安全,要立足基本国情保安全,避免不计成本追求绝对安全,那样不仅会背上沉重负担,甚至可能顾此失彼”。网络安全的相对性是指安全的标准并不绝对,不同场景下的安全标准、安全检测是不一样的。这本质上仍是要求处理好网络技术发展与网络安全之间的矛盾,即通过对网络科技以及应用的有效监管,为网络事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同时,通过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技术的创新与研发,强化网络风险探知能力,占领网络安全制高点。
全面理解网络安全的共同性,全社会要一致遵守安全规范。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网络安全不仅是党和政府需要面对的问题,也与社会成员息息相关,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部门、个人、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必须共同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在享受权益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网络安全企业也应当积极承担起研发、创新任务,担当起网络安全核心技术突破的主力军作用,守护好网络安全底线。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