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稳就业增保障工作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2-05-30 08:15:36|网络编辑:杨琪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兜”牢民生底线 厚植民生福祉

广西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稳就业增保障工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各部门多措并举,确保各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就业困难人员生活有保障。

近日,隆安县那易购超市第一书记工作站震东社区店开业,这是一家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的超市,残疾困难群众马世耕行走不便,震东社区负责人了解情况后,协调帮助他到超市负责快递收件,解决了他的收入问题,马世耕:“在这里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起码能有一个生活保障,很感谢他们。”

目前这家店已安置震东社区15位残疾困难群众上班,隆安县城厢镇震东社区党委第一书记陈绍文:“挖掘社会帮扶力量,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等功能,会给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多一点收入。

今年截至5月17日,南宁市本级专项开发公益性岗位已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52人次。

目前,广西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最高提至9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面落实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保补贴、带动就业补贴等政策,全力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确保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6%以内。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9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9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9万人,均完成相关进度。

此外,广西于今年3月1日实施《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聚焦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其中明确,建立依申请医疗救助机制,自治区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吴华章:“对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认定之日前12个月内的医疗费用按照起付标准不低于1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60%、年度累计救助限额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给予救助,避免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通知》在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形成保障合力上做了 “保、减、救、防、帮”五个方面系统安排。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姚方:“‘保就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减是三重制度互补衔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救是合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防是指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帮是对于三重保障后,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困难群众,发挥部门联动合力,强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精准实施综合类帮扶。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筹措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4.67亿元,支持各地统筹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发放生活救助金。据初步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全区已累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金共计31.52亿元,惠及全区各类困难群众超过400万人。

(记者 黄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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