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提出,从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凡在眉山中心城区(包含东坡区和彭山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的新型实用人才,给予最高每平方米600元的补贴。
根据《补充通知》规定,6月1日-9月30日在眉山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别墅除外),由财政部门给予300元/㎡补贴,并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在10月1日-11月30日购买的,由财政部门给予2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在12月1日-12月31日购买的,由财政部门给予100元/㎡补贴,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再给予300元/㎡补贴。
此外,6月1日-9月30日,在眉山中心城区购买新建车库(位)、新建商业用房和二手住宅(别墅除外),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100%补贴;在10月1日-11月30日购买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80%补贴;在12月1日-12月31日购买的,财政部门参照购房者对地方经济贡献额度给予50%补贴。
据悉,《补充通知》明确,新型实用人才是指在社会各行业中具有实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的劳动者,在申请购房补贴时由购房者自行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通知》称,在文件印发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退房的,所退房源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财政补贴。(眉山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