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022-06-17 23:08:47|网络编辑:黄业钦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设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会商研判,6月17日至21日我区有持续性大范围暴雨,柳江、洛清江、桂江、蒙江及西江中下游等江河可能全线超警,特别是西江可能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或特大洪水(相似于2005年6月量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决定自6月17日22时起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好各项防御工作,确保防汛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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