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最深的是胰岛素的专项集采,上一批现在已经在北京进入落地状态。”谈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成效,中日友好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刘莹告诉记者,地特、甘精等超长效胰岛素此前都是一支180多元,“现在就几十块钱一支,而且患者不用换药,依从性有所提升,价格上也更加合适”。
随着日前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产生拟中选结果,自2018年组建以来,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开展7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覆盖294种药品,按集采前价格测算,涉及金额约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生物药年采购额的35%。
谈及药品降价,多会令人想到有“灵魂砍价”之称的医保谈判。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院长常峰指出,医保谈判是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专利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谈判双方在各自价格预期的基础上进行博弈,最终就某一价格达成一致,引导专利药价格向价值回归。
与之不同的是,药品带量采购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原则,同质量水平的原研、参比制剂和仿制药进行同台竞争,根据药品特点设计多样化的竞价规则,降低不合理药价,同时保证中选药品落地供应和药品质量。
无论是医保谈判还是药品集采,民众关注的焦点莫过于哪些药品能够降价以及降幅多少。据国家医保局介绍,第七次集采有60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185亿元。
例如,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每粒从平均108元降至平均18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备受关注的抗病毒药物奥司他韦也从每片平均4.5元降至1元。
常峰也谈到,本次集采中,奥美拉唑注射剂、米力农注射剂、替加环素注射剂等降幅均超过80%。价格较高的药品,如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替罗非班注射剂型等,在本轮集采中也回归至合理价格水平。
对于公众来说,集采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提升了药品可及性。通过一致性评价标准的集采药品,在质量方面有所保障,这也为医疗机构提供了药品选择的良好倾向性。“对医院端来说,集采对药品的安全合理用药是一个优化,价格方面也是一个节省。”刘莹说。
对于医药企业,药品集采也可推动其走高质量、集约化、多管线发展思路,自发选择规模经济型生产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规模性行业、龙头企业。常峰还指出,集采通过纠正以回扣为主要竞争方式的伪市场机制,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能够倒逼企业转向创新驱动,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坚持以往原则的基础上,第七批集采的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首次引入“备供企业”机制,探索实现一省“双供”,即每个省份同时有一家主供企业与一家备供企业,为药品及时、稳定、顺畅的供应提供双重保障。
“一省‘双供’是本轮集采最大的一个突破,也是一个新的探索。”刘莹说,在集采药品正常落地情况下,某些省份因为报量等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暂时断供、市场缺货。一省“双供”极大地保障了医疗治疗的连续性,建立起药品替补阶梯,解决医院端、医疗端的用药问题。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组织七批药品集采,涉及294种药品,涵盖化学药和生物药两大领域。常峰认为,在保障药品、医用耗材质量和供应的同时,集采能够“挤掉虚高的价格水分”,有效减轻民众看病就医负担,显著提高用药可及性。“这项工作一直在向着更规范、更完善的方向发展。”
这位专家介绍说,从第二批国家药品集采开始,选区的市场份额分配方式被固定下来,但没有明确规定断供后的备供机制,致使出现断供情况后需要重新选择替补企业。此次一省“双供”将市场供应需求考虑得更加完善。
此外,本次集采引入的“品间熔断”机制解决了以往价差过大的问题,在规则设计中纳入价差因素的考量,旨在减少各省价格差异,防止企业围标串标。信用评价制度的再升级,也增强了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使国家集采的流程、体系更加规范、完善。
“这些都体现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向着纵深方向发展,”常峰对记者说,“改革还在大步跨进,常态化规范化的带量采购也将持续深化。”(记者 李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