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定10家单位为第三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有关要求,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在各地自愿申报、市级初审的基础上,综合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结果,并经公示,承德市兴隆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秦皇岛市昌黎县、唐山市曹妃甸区、保定市阜平县、保定市涞水县、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衡水市武强县、邢台市临城县、邢台市沙河市被认定为第三批河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通知》要求,被认定为示范区的单位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有进有出”的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同时,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辖区内示范区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工作。(李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