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7月20日,海南省各市县已完成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第一阶段的任务目标,各辖区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完成。全省已排查自建房159.53万栋,其中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15.64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43.89万栋,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5117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已采取管控措施,采用措施整治的有128栋。
自建房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从5月以来,海南省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自建房,明确首问负责制,尽快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抓紧分类处置,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到位。海南省还明确自建房排查费用由各市县负担,省财政对各地前期测算的鉴定费用予以70%补助支持。
全省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海南省广泛发动社会群众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县发动建筑设计及土木工程类专业的大学生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522名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屯昌县向社会发布《关于公开房屋建筑违法改建、扩建、加建等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增加社会知晓度,增加排查线索渠道。省民政厅、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等部门也印发相关工作方案、相关工作通知,指导做好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部署依法依规用地和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当前,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全部排查录入工作已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转入查漏补缺和整治阶段。一是海南省将启动市县的交叉检查,主要检查市县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对初判存在隐患的自建房是否开展鉴定工作,并根据鉴定结论分类管控、处置到位。二是各市县切实解决排查数据不全、安全鉴定进度滞后、分类整治不精准的问题,做好资金保障,同时海南省将督促各市县要不等不靠,及时开展初判存在隐患房屋鉴定工作。三是强化技术保障,海南省相关部门将召集第二批行业专业技术力量服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相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记者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