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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一口价全包”,装修80平方米以上的铺面,这个装修价格您觉得怎么样?不管您相不相信,南宁的张女士就以这个报价,把自己门店的装修交给了一家装修公司。
但是最后,装修没做完不说,双方甚至起了肢体冲突,有人还进了拘留所。事情为什么会闹到这一步?是低价背后就是“坑”,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5万“全包”硬装 3个月还没完工
张女士需要装修的店铺,是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唐天城的一间沿街商铺。她告诉记者,这家铺面是她和朋友一起合伙租下来的,打算做一家美容院。租好铺面后,她们在网上找了一家叫“广西南宁杰斯瑞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斯瑞装饰)的装修公司,由自己的合伙人韦女士和这家公司签了合同,为门店做装修。
张女士:“当时是在齐家网上面推荐过来的,联系了之后,他(杰斯瑞装饰工作人员)就过来看了现场,给了我们一个报价,我谈的价格是5万块,就是这里的硬装包干,全包。”
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这个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交给装修公司装修;工程总造价5万元整,是“一口价全包”。工期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5月30日止。
张女士说,除了合同约定的装修款之外,她们还另外向杰斯瑞装饰支付了一笔购买空调的费用:“我们当初给了他13000元买空调,他说找他买会比较便宜,他那边有团购价,我们就把钱转给他了。可是现在三个月过去了,空调我们也没有看到。他给我们的工期是45天,到现在已经过去3个多月了,也没有装完给我们,然后他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就是不做工。”
业主、装修公司多次发生冲突
因为美容院迟迟没有完成装修,张女士的另一名合伙人陆女士,在7月2日找到了杰斯瑞装饰,希望了解情况。但是上门之后,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陆女士:“当时我去的时候,带了一个朋友去,他就以为我们来闹事,他就去推人家,他说这里不欢迎你,请你出去之类的。随后他们两个发生肢体的冲突,装修的这一方就一直推我那个朋友出去,场面就比较混乱了。随后他老婆就直接拿玻璃茶杯向我们这边砸来,双方都报警了。”
陆女士说,当天在民警的调解下,杰斯瑞装饰的负责人承诺会在7月10日前整体完工。可是到了约定的日期,美容院的装修还是没有做完。于是,她们再次来到杰斯瑞装饰。
张女士说,因为装修公司的负责人拒绝正面回应此事,气急之下,合伙人韦女士直接把装修公司给锁了。
张女士:“她最终就是想与负责人见上一面,所以(韦女士)才把这个公司给锁了。然后他们公司的员工就报警了,警察希望我们和解,就一直在调解这件事情。他的态度也是非常 地强硬,他说和解可以,他要2万块钱,并且空调款不退还我们了,我们认为这个要求实在是太欺负人了,我们就没有跟他达成和解协议,最后我们的合伙人(韦女士)就被关进去拘留了5天。”
几位当事人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处理方式有待商榷。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之后,她们也意识到,确实不该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去处理事情。
那既然甲方已经按合同给了钱,为什么装修迟迟不能完工?装修公司还能把这个工程继续做完吗?为了了解事情的全貌,记者与张女士等人一起来到了杰斯瑞装饰。
装修公司:对方违约并拖欠增项钱款
记者一行人见到了杰斯瑞装饰的负责人谢先生之后,对方表示拒绝和张女士等人协商装修事宜,但可以向记者解释整个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谢先生表示,目前美容院方面已经违约。
谢先生:“她们已经单方面违约了,她跟我终止合同。”
记者:“怎么个违约,我没太理解。”
谢先生:“好几个方面,首先从一个方面上来说,她不断去影响我们的正常营业,而且已经是违法犯罪了,已经被公安局处理了,你影响我们营业已经导致了工地的施工问题。”
记者:“你们施工不是到5月30日吗?但是为什么那么长时间都没给她们装好?”
谢先生:“我就告诉你这个原因,我给你看这份资料,这是我们列出来的一个增项单。合同是基于合同内的内容去做的,所谓的增项是原合同或者原方案没有的,按照她们要求去增加的,就已经有5万多元的量,我请问哪个公司做增项是不需要计算时间的?我多做了内容,我肯定要计算时间的。”
但是对于谢先生提到的增项内容,张女士一方却不认可。
张女士:“我觉得这个增项是不合理的,因为一开始就说了是一口价包干,没有任何的增项,他也是这么跟我表达的。然后到后面,他突然间给我一份表格,多了5万多块钱的增项,他在装修的过程中从来没有跟我提过,比如说你哪个地方需要增项的,你必须得要征求我的同意,需要多少钱,我愿不愿意做,这个我才能认可。”
增项部分的相关内容是否提前跟张女士等人沟通过?记者也就此向谢先生进行了求证,谢先生给出了这样的回复。
谢先生:“在她们要求做的情况下,因为我们肯定是以合同为准,只要没有的,我们是可以跟她去计算的,而且前面因为沟通得比较好,我们不一定需要第一时间去跟她去讲这个东西,我可以后面跟她沟通,而且有一点很重要的,我这个人是比较好讲的,本来我并没有说一定要收这个钱,你懂我意思吗?”
如今,张女士一方要求装修公司退还购买空调的一万多元,而谢先生还是持拒绝态度。
谢先生:“这个东西属于合同的增项,打个比方,你的增项你不给我钱,你现在侵害我们的权利不给我们钱,要我去给你这个(空调)钱,我欠你钱,你也欠我钱,你要我还钱给你,那你欠我的钱怎么算啊?”
装修无法按约完成到底是谁的“锅”,在很多争议点上双方是各执一词。
那么,在这件事情中,装修公司原本说好的一口价全包、后期却不断产生增项费用的做法,是不是违约?
律师:装修合同有讲究 明细一定要确认
栏目志愿律师、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的唐忠玉律师表示,在装饰装修合同案件中,合同价款相关纠纷大多是由于约定不明、变更事项较多引起的,增项就属于工程变更的一种方式,双方往往会因为有无增项、增项的内容及金额产生争议,现在张女士一方和装修公司对增项产生争议,就是因为合同约定过于笼统。
唐忠玉律师:“由于他们现在的合同里面,总价包干只是指大概的规定,比如水电、木工等等方面的一个约定,对于一些我们说工程量,就是具体的一些明细,双方是没有一个约定的。但是你作为装修公司,你是专业的承包机构,你有义务去告知业主明细,你应该把总价包干的清单是多少,工程量是多少,单价是多少,应该在后面列明。这样的话,第一,有利于双方合同的履行;第二,也在将来纠纷的过程当中更好地确定工程价款。但是目前的情况是,作为总价包干的合同,承包人没有提供所谓的一个工程量清单,而擅自说在总价包干的基础上,我需要增量,在不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之下来增加工程款,我们认为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规的,或者是违反合同约定的。”
唐忠玉律师提醒消费者,在装修合同订立、履行的过程中,要提升维权意识,有关施工内容的变更、洽商等内容必须约定明确且采用书面形式确认,或者对于双方的口头沟通,及时用照片、现场视频、微信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进行保存,留存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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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