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三年多来,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意见整改基本完成。
红树林被称为“海洋卫士”和“消浪先锋”,保护红树林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抵御海洋自然灾害、改善沿海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西红树林总面积达9412余公顷,居全国第二位,分布在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
上述《条例》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今年3月至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小东介绍,根据2019年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结果和“国土三调”成果,今年6月底红树林面积比2018年底增加了81.77公顷,在全社会共同保护下,红树林面积实现自然稳定增长。自《条例》实施以来,广西累计新增营造红树林224公顷(年限尚未达到国土变更调查标准,暂未变更为红树林湿地)、修复现状红树林588公顷,占补平衡异地补种红树林7.23公顷。
王小东介绍,自《条例》实施以来,广西累计投入红树林日常巡护管理和营造修复工作经费约7亿元。建设广西红树林监测与管理平台,实施红树林常态化、网格化巡护监管模式,将红树林范围按市、县、乡镇、村屯划分为不同层级的网格进行全方位监管巡护。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防城港市光坡镇潭油村破坏红树林案件整改前后对比。
此外,广西对造林技术、修复技术作出了详细规定和指导,提高红树林造林修复成效。近年来,广西积极开展红树林良种繁育研究,已成功培育出桐花树、红海榄等多个品种的红树林种苗,为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了有力支撑。北海市委托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进行红树林鱼藤生物防治实验项目,成功防治鱼藤15亩。
王小东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生态环保意识淡薄,违规施工致红树林大面积受损典型案例”和“红树林破坏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广西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条例》实施以来,沿海三市共查处破坏或影响红树林生境问题的违法行为13起,重点查处了北海榄根红树林大面积受损案件和钦州市钦南区犁头嘴海堤一、二期加固项目破坏红树林案件,共问责28人,赔偿2410.55万元。防城港市港口区潭油红树林遭填埋案件,市长亲自研究部署,3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王小东表示,广西将加大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统筹力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守红树林保护红线,建立严格的红树林资源利用、占用、征用审批制度,确保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记者 陈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