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决定任命苗庆旺、凌志峰为自治区副主席;通过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等
刘宁主持并讲话
7月28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主持闭幕会并讲话,强调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决定任命苗庆旺为自治区副主席,凌志峰为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表决任命廖昌军、顾忠东为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龙宪华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周成方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免去其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表决批准了防城港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钦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玉林市城市绿化条例、河池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7、9、11、1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刘宁强调,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将其与前三卷作为一个整体,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在新疆视察等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区年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奋力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聚焦打好“十场攻坚战”,针对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维稳等重点领域和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积极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助力化解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人大贡献。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继续保持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对照本届人大常委会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盘点,全力以赴抓重点、攻难点,做到工作激情不减、工作干劲不减、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减,不断提升我区人大工作水平和质量,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范晓莉、张晓钦、黄伟京、赵乐秦、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王革冰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蔡丽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7月27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8次主任会议,听取各项报告、法规案和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情况的汇报,决定交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