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围绕一年一度的“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工作,记者采访了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无论是否已完成“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的单位都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解决跨年的所有问题。
下面就具体解读一下两个“无需”和两个“可以”。
已完成“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的单位
“无需”通过公积金系统再进行申报
已完成“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的单位7月25日后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或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申报结果。
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为例: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在页面下方“历史跨年清册信息”栏目中如显示“2022-2023”清册信息,则表示已成功完成2022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如果单位经办人不方便上网,还可以到就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进行查询。
已完成本年度跨年清册核定的单位
“无需”调整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人员的基数
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如单位已经完成本年度跨年清册核定,那么涉及上下限的人员无需单位手动操作,公积金中心将通过系统自动进行调整。
在此特别提示,缴存基数调整后,千万别忘记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或业务经办网点柜台为涉及人员办理差额补缴。
以缴存比例为12%的单位为例:
录入职工A上年月均工资35000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其缴存基数为28221元,单位已完成2022年7月的汇缴。上下限公布后,职工A在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动调整为31884元。单位应给A办理7月的差额补缴878元。
在7月托收日之后完成“跨年清册核定”的单位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7月的公积金缴款
方式一(推荐使用):可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完成7月增减员后(如无则跳过该步骤),点击“确认申报2022年7月汇缴清册”。待8月托收日前,完成8月的增减员后(如无则跳过该步骤),再次点击“确认申报2022年8月汇缴清册”。托收日当天则可将单位7-8月的汇缴金额一并托收。
方式二:单位如希望尽快完成7月缴款,还可通过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办理。
未完成本年度跨年清册核定的单位
“可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
单位只要在办理完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汇缴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就可以。
遇到具体问题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政策解读”栏目进行查询,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