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会同省商务厅近日印发《关于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坚决杜绝过度防疫,对零售、餐饮等消费场所关停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避免随意关停;二是助力企业纾困,加力稳住市场主体。在贷款融资、用水用电用气和防疫成本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全年面向商贸领域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组织商超、餐饮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用电价格下浮;三是全面创新提质,推动消费稳步增长。抢抓暑期机遇发放文旅消费券2000万元,精心组织各类促销活动推动汽车、餐饮等消费回暖。引入高端知名品牌等打造首店首发首秀经济圈。全年安排5000万元以上支持发放各类消费券,落实4000万元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四是夯实消费基础,全面激发消费潜力。落实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38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步行街,对2022年增长较快较好的地市和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省发改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两稳一促”协调机制作用,指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分解指标、细化措施,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消费促进工作,为完成全年消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记者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