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要求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南宁一家医院内,市民在收费处办理相关业务。南国早报记者 黎伊玮 摄
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等改革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任务》要求健全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推行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等严格规范的程序择优聘用,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等。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离不开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任务》指出,要加快推进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让广大群众尽快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持续推进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创建工作,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采取巡诊、派驻等方式确保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持续推进分级诊疗,进一步将县域内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引导到基层就诊等。
着力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利于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任务》要求,推动建设一批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基地和若干亚(准)定点医院,同时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此外要加强医防协同,推进实施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等。
此外,《任务》还明确,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统一广西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建立门诊特殊药品保障制度;推动中医特色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积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力争到今年底,广西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
(记者 黎伊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