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南宁的林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类诈骗。骗子发来“北京市公安厅”假警官证,尽管错漏百出,林女士仍深信不疑,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了操作,结果被骗近7万元。
8月17日,林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15日上午,她接到一通来自“公安局”的来电,对方说她身份证被别人盗用开户,账户上有3亿元,涉嫌诈骗犯罪。随后,电话被转接给一名“北京市公安厅的大队长”。“大队长”加了林女士QQ后,煞有其事地发来一本“警官证”,林女士信以为真。
“大队长”让林女士将手机调为飞行模式,不要接听任何人的电话。后要求林女士按照他的指示操作,如不照办,将会被抓去北京,并判处无期徒刑。在对方不断恐吓和催促下,林女士一步步打开云闪付、手机转账、进行贷款、再次转账……
直到下午6时许,林女士的丈夫得知此事后,告诉她被骗了,她才如梦初醒。此时,林女士已被骗近7万元。
林女士随即向南宁市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也不会以电话形式制作询(讯)问笔录,凡是以公检法工作人员名义要求转账汇款,均是诈骗。
记者 卢荻 实习生 邵杰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