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
● 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要办好2—3所
● 全区4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等9部门印发广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坚持推进科学保教,到2025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十三五”期间,广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广西基础教育最薄弱的环节,存在经费投入不足、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学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现实问题。当前,随着三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对学前教育发展提出新的挑战与要求。要通过实施“计划”,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计划”提出,要优化布局结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重点优化城市新区、新建大中型住宅小区、旧城区改造安置区、产业园区等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优化农村学前教育布局,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要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偏远山村可设置公办幼儿园分园。全区新建、改扩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逐步化解“大班额”,逐步提高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比例。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等举办公办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全区40%以上的县(市、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教育公益普惠原则。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将统筹中央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学前教育发展,重点向农村地区、边境地区和脱贫地区等倾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力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
强化师资保障。依法依规配齐配足公办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幼儿园教师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80%。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逐步实现在编与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民办园参照公办园教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职工的工资收入。通过深化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加强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和专业水平。
深化内涵建设,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加强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设好自治区幼儿园课程基地,加强课程基地成果应用。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教研指导网络。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计划”还提出,推进托幼教育一体化、特殊教育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筑牢幼儿园安全屏障;加强常规管理,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坚决杜绝新的无证园出现。(记者 奚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