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左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广东省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协议书》。两市将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能融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据了解,两市将从七个方面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协调两地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协作工作,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促进两地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打好互通基础;建立区域联动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就业、就医、就学以及特殊需求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引导少数民族积极融入社区,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建立依法治理机制,加大跨区域民族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力度,依法及时组织开展处置化解,消除影响;建立宣传教育机制,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治意识;建立友好互访机制,双方常态化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各民族交流活动。(记者/管林华 通讯员/隆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