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底前,中国将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中国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上述目标。
《意见》明确,探访关爱服务是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支持赡养人、扶养人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政策宣传讲解、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的活动。
针对如何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意见》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要求各地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并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意愿,围绕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或安全风险,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二是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在坚持个人自愿的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帮其化解安全风险。
三是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指导各地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网络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四是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要研究制定探访关爱服务标准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鼓励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技术应用等。
五是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要求探访关爱服务人员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应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事后做好处置情况记录归档。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发现服务对象有疑似症状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等。
《意见》指出,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家庭养老,帮助解决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功能的重要工作。 (记者 王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