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城市道路“僵尸车”整治行动。截至10月13日,南宁交警部门共发现“僵尸车”30多辆。对逾期未驶离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强制拖移。
▲东葛路上,一辆“僵尸车”在道路上已经长时间停放未移动。
10月13日上午,南宁交警部门分别在东葛路、秀东路、衡阳路等路段开展整治行动。记者在东葛路荣和中央公园小区前路段看到,一辆别克商务车停在路边的停车泊位上,车身布满灰尘,前挡风玻璃还堆积着厚厚的落叶,4个车轮胎已瘪塌,甚至长出了青苔。
▲交警在“僵尸车”上张贴告知书。
据南宁市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经系统查询发现,该车于2010年入户,属于逾期未年检,但尚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请自行驶离现场或拖离现场,逾期不处理的,将强制拖移到指定停车场,由此产生的停车费及相关法律后果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民警在该商务车的车窗上张贴了告知书,提醒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
▲交警在“僵尸车”上张贴告知书。
据民警介绍,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在本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不得超过限时停车标志、标线标明的时间。在没有限时停车标志、标线的道路停车泊位上,机动车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
交警部门发现机动车违反前款规定的,将拍照取证、粘贴车位使用时限提示,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车主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机动车驶离。经通知逾期不驶离,或者车主未按规定提供联系方式信息导致无法通知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记者 卢荻/文 游拥军/图